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****:好评
酒店装修的不错,价格不贵,房间都挺满意的,干净舒适。
会员3928:好评
此酒店服务极差,刷不了银行卡,退房没发票,房间设施也布置的差
会员5105:好评
布局比较大气,有90年代星级宾馆的感觉,喜欢怀旧的可以去找找感觉*美中不足是大院是由很多公司共用的,一楼南侧有一间报纸分派点,凌晨五点开始分拣报纸,沉重的报纸扔在地上,砰砰作响,非常震撼*不过到六点就好了,正好可以早起*